【热门】工程合同集锦8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程合同 篇1关键词:航电枢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0引言
嘉陵江广元至重庆规划相互衔接共16级梯级航电枢纽,总投资约254亿元。其中,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建设了桐子壕、金溪、小龙门、凤仪、新政、金银台、沙溪、苍溪等多个航电枢纽。笔者参与了上述多个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合同种类繁多,比如勘察设计合同、咨询服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运输合同、租赁合同等等,每个项目的合同数量达到200~300个不等,多个合同彼此相互独立,但又互相影响,各个合同执行的成功与否将对工程建设进度、质量、造价等造成直接影响。
1合同管理的概念和任务
这里所谓合同,是指建设项目法人与其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签订的经济合同、技术合同等,是承包人依法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发包人支付价款的法律依据。合同管理则是指项目法人单位对整个项目的合同总体策划、单个合同管理、多个合同之间的统筹协调管理,其主要任务是促进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等制度的实行,并协调好“四制”的关系,使工程建设活动中各主体之间的行为由合同约束。
2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体系
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首先必须建立、建全合同管理机构。明确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明确合同的具体执行人,建立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机制。同时必须根据《合同法》和相关法规以及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完善的、可行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
2.1合同管理机构设置
在嘉陵江流域航电枢纽工程建设过程中,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就成立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设置了简洁、高效的合同管理部门(如:工程部、合同部、财务部、综合部)。各项目公司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政府监督制、建设目标责任制。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重点对合同进行管理,并且配合相关部门实施与职能职责相关的管理工作。如合同部为公司工程招标、询价采购、合同管理、造价控制、工程结算、计划统计的归口管理部门;工程部为公司建筑、安装、送变电、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设计、监理、咨询、科研、环保和水保等合同的具体执行部门,对合同有关技术标准的可靠性负责,并对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有关技术条款及技术要求审查工作负责;财务部为合同价款支付的执行部门,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2.2合同管理制度建设
工程管理以合同管理为中心,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各项目公司在合同管理方面,根据集团公司相关合同管理制度,结合自身特点,制订了《合同管理制度》《工程招标管理办法》《非招标项目采购实施办法》《基本建设材料物资管理实施办法》《工程变更管理实施办法》《计量结算及支付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管理行为进行了规范,做到了管理过程环环相扣,有章可循。公司各部门各司其职,紧密协作,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及合同的规定办事,全方位、全过程跟踪合同执行情况,组织、协调和督促各方搞好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同设计、监理、施工、设备物资供应、售后服务等每个合作单位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未发生合同纠纷,从而推动了工程建设的顺利建设。
3合同总体策划
合同管理贯穿整个建设过程,确保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因此在项目的前期工作阶段,就必须研究企业和项目战略,确定企业及项目对合同的要求,对与工程相关的合同进行总体策划。制订合同管理的总体原则和目标,分层次、分对象对合同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列出各种可能的选择,综合分析各种选择的利弊得失,对合同的各个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安排,提出履行合同的措施,通过合同保证总目标的实现。在嘉陵江航电枢纽建设过程中,在项目前期阶段,项目公司根据工程特点,划分了单位工程,制订了项目总体规划和各阶段建设目标。工程建设合同主要划分为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主体工程(厂房及泄洪冲砂闸)施工合同、船闸工程施工合同、机电安装施工合同、水轮发电机组等设备采购合同、甲供材料(钢筋、水泥)采购合同、监理合同。明确了每个合同的工程范围、承包方式、合同种类及重要合同条款,各合同之间工期相互衔接,为后期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打下了坚实基础。并在开始准备每一个合同招标和准备签订每一份合同时重新对该合同策划再作一次评价。
4单个合同管理
单个合同管理主要是指合同当事人从合同的提出(包括前期招标工作)、谈判、起草、审核、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索赔、结算、终止、合同资料归档等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各项目公司均针对前述合同管理过程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实行承办人制度、审核会签制度、授权委托管理制度、审计监察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重大合同备案制度。
5多个合同之间的统筹协调管理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展开的规划、勘察设计合同先行,监理、施工、采购合同在后,工程合同呈现出串联、并联和搭接的关系。工程合同管理也是随着项目的进展逐步展开的,项目参建单位和协作单位多,通常涉及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各方面责任界限的划分、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定义非常复杂,合同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衔接协调很重要。合同管理必须统筹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作内容不相矛盾,使各合同在内容上、技术上、组织上、时间上协调一致,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周密的有序体系,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
6结语
合同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个合同执行的成功与否将对工程建设进度、质量、造价等造成直接影响,是建设领域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中的核心内容,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统筹协调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企业的战略目标和项目建设目标才能得以实现.
工程合同 篇2甲方: (建设单位)
乙方: (施工单位)
甲方将坐落在 (地址) 的 (工程名称) 土建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在招投标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
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内容:(除了写明主体土建内容外,还应该写明附属工程以及是否包括给排水和电器安装) .
第二条 工程造价决算方式:
1. 工程造价计算公式:工程造价=(××定额直接费+材料差价)×(1+ %).即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套用(××××定额)计算直接费,加上施工期间相对应的 ……此处隐藏13162个字……8.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 甲乙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协助乙方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障工程有序进行。
9.1.8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3)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 乙方义务
9.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 施工中发现有任何影响履行本合同的情形和事项以及其他隐患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做出处理,未履行该义务的,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9.2.3 安全施工
9.2.3.1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 必须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上保险,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和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事故引发的费用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 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甲乙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并经甲方和监理方确认验收合格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甲乙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 违约责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3‰的违约金。
11.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乙方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的同时,应向甲方额外支付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支付监理方的延期监理报酬。
11.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甲乙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 其他: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甲乙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15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17 补充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