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时间:2024-06-14 05:02:22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合集15篇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合集1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消防工程施工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1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x平方米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消防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承包形式:

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商定,同意采用xx承包方式。即保证消防验收一次性合格通过。工程总价款:x元;本工程所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均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因消防报建及相关手续未通过而致停工或相关行政处罚,乙方安装的工程由乙方负责。其他工程原因由乙方负责协调。

第三条:付款办法

本合同在签字生效之日起x天内由甲方按“基本建设拨款条例”的规定进行拨款,先预付乙方工程款x元,其后在乙方主要设备进场并施工后x天内支付x元。

2.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x天内,甲、乙双方应结清除质保金外的全部工程帐务。

第四条:施工日期

本合同签定后x月x日开工,预计x个工作日竣工。

第五条:设备及材料供应方式

1.本工程所需设备及材料经双方协商同意,均由乙方负责供应。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消防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并有合格证书。因产品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而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造成返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质量及验收交工

工程质量应全部达到设计要求和符合消防规范及消防工程验收规范。隐蔽工程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工地代表,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办理隐蔽工程签证手续。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积极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会议,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四套。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提交应由乙方提供的竣工工程验收资料,明确交工日期,通知甲方组织工程验收。工程竣工交验后,工程保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确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第七条:双方职责

甲方:

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及工程验收签证,并与土建施工单位协调向乙方提供用水、用电、大型机械使用方便,负责提供材料、设备及工具的存放室。根据合同规定和要求,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并将每笔工程款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上(见最后一页)。负责组织工程验收。对大规模设计变更或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等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商定,可对本工程价款作适当的调整。如不属于乙方负责的中途停建、缓建或其它原因造成的乙方停工、窝工损失,甲方应酌情给予适当的补偿。

乙方:

1.施工前,及时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和向甲方提交开工通知书。

2.按合同规定,与甲方商定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工作。

3.严格按照设计图和消防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已安装的设备,在工程投入使用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施工场地。x时提交竣工验收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严格遵守甲方颁布的有关工地规章制度。工程竣工交验后,乙方应义务培训建设方有关消防管理、值班人员,使其基本掌握系统的维护、操作和保修。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条款双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约。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议定。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

甲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邮编: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邮编:

乙方代表(签字)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2

合同编号:88618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承包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泵房、

消防主机、消火栓、防排烟、防火卷帘等系统。

二、承包范围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检测以及资料。

三、安全施工

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施工,施工中由于乙方原因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四、交工验收

甲方负责整个工程的报验手续,乙方配合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以及消防检测公司出具的消防检测报告。

五、合同金额

1、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合作的方针,共同协商关于

消防工程的相关事宜,工程款总额为人民币。

2、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各施工单位的配合工作。

六、其他约定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施工,服从甲方统一协调管理及监理方的管理。

2、乙方应及时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工作。

七、配合、管理费中包括以下配合内容:

提供垂直运输、脚手架、提供施工以及调试水电、设备安装后孔洞的修补。

八、乙方必须配备具备有资质证书的资料员、负责施工现场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且必须保证资料真实、齐全、同步。

如甲方抽查资料存在弄虚作假与工程不同步,将对乙方给予经济处罚,乙方对整个项目的资料应设专人归档整理。施工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技术审定单、现场签证单位应一式四份,同时交予甲方两份,监理方、承包人各留一份。甲方分包的工程,资料部分由分包单位整理后提供给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后二十日内,乙方负责向甲方移交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一套。否则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处罚。

九、付款方式

1、本工程计价方式采取清单报价,根据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经有关部门审查后的图纸工程量为准,计价标准参照20xx版《河南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计价》及当季度南阳市工程造价信息进 ……此处隐藏26476个字……出施工现场。

2. 本合同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罢工和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本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义务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如因不可抗力事由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则可相应免除合同相对方全部或部分合同所列义务,但当事方应在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10日内书面告知相对方,并提交有关部门证明的文件。

第十五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 验收部位:隐蔽工程、中间验收项目由双方商定。

2. 验收方法:上述部位具备验收条件并经乙方自检合格后书面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应在记录上签字,乙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修改并重新验收,乙方应承担以上费用,工期不顺延。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48小时后,甲方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或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48小时内甲方不参加验收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乙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六条 竣工验收

1. 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

2. 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验收后七日内提供贰套竣工图纸和资料。

第十七条质量保修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_________年,终身维护保养。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2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

4.质保金使用及返还

4.1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4.2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第二条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4.3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乙方取得联系,按照上一款执行。

4.4出现质量问题后,甲方是否与乙方指定的联系人取得联系及联系时间以甲方联系记录为准,维修项目及费用以甲方、实际施工方双方签字的发票为准。

4.5乙方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材料、工艺进行维修,对同一问题重复维修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甲方有权视乙方为责任心不强,技术不过关而自行解决,费用由质保金中扣除。

4.6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不收取工时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第十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乙方的施工场地,并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费用。

2. 负责协调处理乙方同其他施工单位之间的施工配合。

3. 对乙方进入工地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甲方工地有关制度的培训。

4.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5.乙方必须向甲方提施工组织设计、质保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

6. 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提供全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7. 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8.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等工作。

9.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10.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1.乙方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

12.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1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负责工程未交付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并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九条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2‰的违约金。

2.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未通过政府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消防验收。

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第二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除质量保证条款及争议解决条款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并验收达到约定标准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二十二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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