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15篇
随着时代在进步,申请书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申请书是我们提出请求时使用的一种文书。为了让您不再为写申请书头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仲裁申请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劳动仲裁申请书1申诉人:_________,女,_____0年10月2日出生,住武汉市汉阳区_________号。
第一被诉人:武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XX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二被诉人:武汉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XX_________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请求事项:
1、解除申诉人与第一被诉人之间的劳动合同;
2、由两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1613.8元;
3、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加班费及其赔偿金11974.45元;
4、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
5、由被申诉人连带为申诉人补办基本医疗_____和生育_____;
6、_____费用由被诉人连带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_________年进入第一被诉人处工作并与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_________年3月19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分别于_________年3月和_________年3月又续签了为期3年的合同,合同于_________年3月19日到期。
_________年12月,申诉人被第一被诉人派遣到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武汉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仍于第一被诉人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先后从事精浆、配浆、dcs操作员、行政文员等工作。
在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诉人违反合同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经常要求申诉人在节假日加班加点却不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申诉人从事危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被申诉人从没按照合同的约定定期对申诉人进行健康检查,也不为申诉人办理工伤_____,医疗_____;申诉人作为育龄妇女,被申诉人也不给其办理生育_____,缴纳_____费;合同期间,被申诉人还多次擅自调低申诉人的工资标准。
_________年3月,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申诉人口头通知申诉人,让申诉人不要再来上班。
此致
武汉市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
申诉人:
x年x月x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2申请人:郝某某。
被申请人:四川某某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07国道东侧。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
申请请求:
一、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签订的赔偿协议无效。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600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20__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__年3月至20__年2月期间的社会保险;不能补缴的,赔偿损失。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8585元。
五、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加班费42990元。
六、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45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郝某某于20xx年3月入职被申请人四川某某制药有限公司工作。20xx年2月11号凌晨3时许,申请人在工作过程中,开包装机时,不慎被机器夹伤左手无名指,经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玖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人依法应当享有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另外,被申请人并未依照《劳动法》等规定,为申请人缴纳或足额缴纳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保险;每天工作12个小时,也从未支付过加班费;每年也没有给予申请人休带薪年休假。被申请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严重侵犯了申请人作为一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已于20xx年2月份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仲裁申请,望裁如所请!
此致
四川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x
申请人:
二〇xx年x月x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3反申请人: 出生: 性别: 民族:
户籍地址:
常住地址:
公民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确认有效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被反申请人: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住所:
联系电话:
第三人: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住所:
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1、
2、
3、
4、
事实和理由: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附:仲裁反申请书副本 份;
反申请人:
二○ 年 月 日
注:
1、本反申请书适用劳动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用钢笔或其它炭素水笔书写。
2、仲裁反申请书具有明确的仲裁请求。
3、仲裁反申请书事实理由部分应写劳动关系的建立过程(包含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与争议相关事项)以及劳动争议发生相关事实情节、申请请求的法律依据。
4、反申请书副本份数应按被反申请人的人数提交。
5、反申请人提供的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仲裁委,否则仲裁委按原送达地址送达仲裁文书视为已送达。
劳动仲裁申请书4申请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汉族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住址:
被申请人: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
请求事项:
1、被申 ……此处隐藏2864个字……要求其交纳保险,但被申请人却拒绝交纳,致使申请人的保险费用产生了高额的滞纳金,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保险及滞纳金并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双倍的工资。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13申请人:______,男,住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车身厂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电话:822__________
被申请人:十堰市____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申请仲裁事项: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劳动经济补偿金5100元。
2、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20____年~20__年社会保险金。
3、请求两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元。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于20___年2月被十堰________劳务公司派遣到____________车身厂工作,201__年5月25日用工单位以“效益不好、40岁以上人员全部辞退”为由、将申请人违法辞退。二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贵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14申请人:
被申请人:上海xxxx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6977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年3月8日申请人入职,末次劳动合同为20xx年1月1日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9月25日被申请人将申请人开除,并出具了《离职证明》,离职前申请人职位为生产部操作工,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4114.5元。申请人长期在噪音环境工作,听力受损,8月23日申请人被检查认定为职业禁忌症,申请人提出做职业病鉴定,被申请人拒绝配合。7月申请人休病假2个月,病假结束后上班第一天被申请人便采取调岗、要求申请人静坐等多种方式企图让申请人自动离职,之后先后发布两份处罚通知,继而将申请人开除。
申请人认为,申请人长期处于噪音环境工作已患耳疾,作为用人单位非但不承担企业责任,反而刁难申请人并将申请人开除,该行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行为亦缺乏依据,系违法解除,因调解不成,现申请人依法提起仲裁,请求仲裁委支持申请人的诉求!
此致
上海市松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10月 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15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男,1958年11月8日生,汉族,住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社前组1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钨业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兴国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475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申请请求
一、裁决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的《协议书》无效。
二、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xx年8月-20xx年8月停工留薪期工资28548元。
三、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xx年12月-20xx年2月生活费10003.5元。
四、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5607元。
五、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5607元。
六、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8475元。
七、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26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2月起,申请人在被申请人井下作业从事风钻工,20xx年10月20日,申请人前往赣州疾控中心诊断职业病并支付了诊断费138元。20xx年7月13日,申请人被诊断为“矽肺观察对象”。
被申请人没有给申请缴纳社会保险,同年年8月,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诊断费和诊断期间的生活费,被申请人拒绝支付费用收缴申请人的《出入证》并开除申请人。申请人不服,向兴国县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劳动仲裁不受理后,又向兴国法院主张赔偿,兴国县法院以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没有确认劳动关系为由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向赣州中院上诉,赣州中院维持,无奈申请再次向兴国县劳动仲裁委确认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兴国县劳动仲裁委再次不予受理,申请人仍不服又向兴国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和请求赔偿。
申请人生活异常艰难,20xx年11月20日,被迫无奈私下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协议书》,领取了被申请人支付的生活费120xx年元,20xx年9月21日,赣州市疾控中心诊断申请人为矽肺观察对象,20xx年2月4日,赣州市疾控中心诊断申请人为:_________________“矽肺壹期”。
20xx年6月14日,兴国县人社局作出兴人社伤认字(20xx年)第19号工伤决定书,认定申请人为工伤。20xx年2月26日,申请人经赣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柒级伤残。
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虽签订了协议书,但是该协议是申请人在没有鉴定伤残的情形下签订的,该协议是明显不公平的,且赔偿金额相差十多倍,故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解释三》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请求认定无效。同时请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被申请人已支付的120xx年元可以在工伤保险待遇在抵扣。现申请劳动仲裁请依法裁决。
此致
__________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