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协议书

时间:2024-01-28 08:46:31
竞业限制协议书范文汇总10篇

竞业限制协议书范文汇总10篇

在当下社会,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协议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竞业限制协议书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竞业限制协议书 篇1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竞业禁止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诺

1、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时,不受原单位竞业禁止协议的约束;

2、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企业;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___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生产同一产品和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不得自己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经营,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有相同或类似客户的行业,也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经营项目相同或类似的行业;

4、乙方在离职之前不得抢夺甲方客户;

5、乙方离职后不得诱使其他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员工离职。

二、甲方承诺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内甲方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每月人民币____元。

三、竞争业务

竞争业务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四、竞争的地域范围

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五、违约责任

1、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公司将停止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有权利要求员工纠正违约行为。

2、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如违反本协议,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公司实际损失的,公司还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员工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公司仍保留提请司法途径追究员工刑事及行政责任的权利。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协议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七、其他

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竞业限制协议书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就乙方竞业限制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定义

1、竞业限制或竞业禁止:指用人单位有条件的要求劳动者不能直接或间接从事自己存在竞争的业务,具体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2、甲方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机构、子公司、办事处和关联单位。

3、任职期间:是指乙方与甲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之日开始到双方劳动关系结束(或消灭)为止的期间。如乙方到达退休年龄之后继续为甲方所聘用,则任职期间包括聘用期间,至聘用关系终止之日截止。

4、个人或组织:包括任何个人、公司、企业、合伙、协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组织,即各类形式的个人或组织。

5、竞争性单位:指与甲方公司生产、经营、从事类似产品或提供类似服务的或对甲方公司业务构成现实或潜在竞争的个人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

(1)从事下列业务的个人或组织;

(2)下列公司或与下列公司经营范围存在重合的组织或个人:

(3)为上述竞争性单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专业咨询或顾问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4)上述个人或组织的关联企业及机构。

6、竞争性业务:与甲方公司所提供的产品或从事的服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7、竞业行为:自己或与其它个人或组织合作,直接或间接的从事竞争性业务;或为竞争性单位提供服务或劳务,包括但不限于担任竞争性单位的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管理人员或一般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上述行为之一即为XX行为;此外本协议可另外对XX行为作出补充。

8、乙方关联人: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近亲属,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年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2)乙方担任管理人员或合伙人或直接或间接拥有10%或以上权益的机构。

二、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从事竞业行为。

2、除本协议中约定的XX行为以外,在职期间的下列行为将视为乙方从事竞业行为:

乙方及乙方关联人从竞争性单位处直接或间接获得好处,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性利益、旅游、消费、宴请,无正当理由的。

3、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额外补偿。

三、离职后的竞业限制

1、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间内,乙方不得从事竞业行为。

2、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自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但是,甲方仍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缩短XX限制期间:

(1)乙方离职后,如果甲方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即视为甲方自动放弃要求乙方履行XX限制义务的权利,乙方同时免除甲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义务;

(2)离职之日前(含当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缩短直至取消竞业限制义务;

(3)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内,甲方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竞业限制义务。

如有多次通知,则以最近的一次通知为准。

XX限制义务到期或终止后甲方无需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甲方无需支付提前终止XX限制义务的额外补偿。

3、XX限制补偿:每月XX限制补偿金标准为乙方离职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的30%。

(1)计算月平均工资时,以乙方实发工资收入为准。与股权激励相关的分红、期权、股权等不计算在内。

(2)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3)发放方式:甲方向乙方领取工资的银行卡(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其它帐户)内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储蓄卡被注销、银行系统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视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不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此时乙方可以到甲方处现金领取XX限制补偿金,或书面确认乙方名下的其它收款帐户之后甲方再行发放。

4、在XX限制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视为 ……此处隐藏7827个字……/p>

十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本合同用钢笔或毛笔填写,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竞业限制协议书 篇10

甲方: (以下简称“学校”)

乙方:

身份证号:(以下简称“员工”)

鉴于:

1、 员工在学校工作期间能够接触、掌握学校及其关联学校的商业秘密;

2、 员工理解并确认,员工离职后从事与学校有竞争业务的工作,将会严重损害学校及

其关联机构的经济利益或使学校及其关联机构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学校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竞业限制

1.1 竞业限制期限为员工与学校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不论终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论终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内,员工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学校有竞争的业务:

1.2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得为以下单位工作或任职:

1.2.1 与学校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单位;

1.2.2 与学校有业务竞争关系的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学校关联机构所在的其他任何地方直接或间接的设立、参股、控股、实际控制的学校、企业、研发机构、咨询调查机构等经济组织;

1.2.3 其他与学校有竞争业务的单位。

1.3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3.1 与学校的客户或学员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学校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学校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

1.3.2 直接或间接在本协议第1.2条所列单位中拥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务或获取利益;

1.3.3 员工本人或与他人合作直接参与经营与学校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1.3.4 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学校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学校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不得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学校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1.3.5 向与学校有竞争关系的单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劳务。

1.4 不论员工因何种原因离开学校,员工均应在进入新用人单位就职前向学校书面说明新的用人单位的名称、性质和主营业务。

第二条 义务的履行和解除

2.1 员工在离开学校时即承担竞业限制义务,但学校可在员工离职前或离职后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员工的竞业限制义务;本协议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

2.2 双方如因竞业限制发生争议的,在争议解决期间,员工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第三条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3.1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与学校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有关竞业限制的规定。

3.2 乙方离开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后如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应给予竞业限制补偿金。每月的数额为乙方在甲方最后六个月月平均工资(以工资条为准)的%(计元)。

3.3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由甲方按季度向其支付。乙方领取补偿金时,应向甲方出示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工作单位确认后方可领取。乙方逾期一个季度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职情况证明,视为放弃该季度的补偿金。

2.4 甲方如认为乙方已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自通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发出七日后,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终止,甲方应按照乙方已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3.5乙方可与甲方协商解除竞业限制义务,但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自己的竞业限制义务。

3.6乙方违反本协议第2条,应立即与甲方竞争单位脱离关系,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按照违约期间本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无法确定违约时间长短的,按照一年计算,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大于该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损失额依照以下三种方式计算,以计算结果最高的为准:甲方相关业务因此损失的利润;竞争单位相关业务因此取得的利润。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如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学校有权利要求员工纠正违约行为。

4.2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如违反本协议,应当一次性向学校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如违约金不足弥补学校实际损失的,学校还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向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4.3 员工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学校仍保留提请司法途径追究员工刑事及行政责任的权利。

第五条 争议处理

5.1 学校与员工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以提请学校注册登记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或学校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6.1 学校由于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6.2 学校为了调查、处理、纠正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所付出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七条 适用法律

7.1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执行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国家和地方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者修改现行法律、法规时,如果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本协议适用新的法律法规的,则本合同内容与新的法律、法规抵触之处,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参照方便而设,并不限制或从其他角度影响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和诠释;对本协议条款的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合同编号:)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本协议继续有效。

8.3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并同意遵守执行。

8.4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每份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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