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接送幼儿的责任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各种责任书频频出现,责任书可以更好地明确我们的责任。大家知道责任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车辆接送幼儿的责任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车辆接送幼儿的责任书1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我镇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目标责任,保障广大幼儿和教师的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幼儿园(班)实际,镇中心小学与各幼儿园(班)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接送学生车辆应是核定人数不少于7人的载客汽车。
2.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应当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xx)标准,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
3.接送学生车辆必须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驾乘人员和乘运人责任险。
4.专用接送学生车辆按交警交管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校车手续,喷涂“校车”字样;非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应在前风窗玻璃右下角和后风窗玻璃适当位置分别放置接送学生车辆标准牌。
5.驾驶人员有合格的驾照,并且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没有严重违规或重大事故记录,最近3个计分周期内无记满12记录。
6.不得使用或租用拼(组)装车、报废车或延缓报废车、外地机动车接送学生,不得使用或租用货运汽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后三轮摩托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
7.教育司乘人员做到接送车辆不超员,不超速,不违规;
8.落实责任,常抓不懈,预防避免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1.配有接送车辆的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幼儿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增强安全意识,定期开展交通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防止幼儿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2.认真落实车辆接送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幼儿园接送车辆工作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幼儿园园长负直接责任。把车辆接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安排,有检查,有奖惩。
3.落实幼儿园车辆接送工作“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建立并认真落实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责任制和接送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应建立自备或租用接送学生车辆管安全管理机制,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建立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人档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制,明确安全责任人,积极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做好接送车辆安全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4.各幼儿园要加强与当地政府、派出所等部门联系,定期开展幼儿园接送车辆的排查整治工作,发现无驾驶证、行驶证、通行证、无“校车”标志、故障、超员或其它交通违法的行为,要坚决责令立即停止接送,并限期整改。
5.凡配备幼儿接送车辆的幼儿园要到交警队备案,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应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发现接送学生车辆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必须制定幼儿接送车辆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并认真履行,确保幼儿乘车每个环节的安全。
(3)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4)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具有丰富的驾驶经验,并且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关爱幼儿。严禁非专职驾驶员开接送车。
(5)凡需乘接送车的幼儿,应由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幼儿园同意,并与家长签定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
(6)凡采取包租车形式接送幼儿的幼儿园,一定要选择有运营资质的承包单位。幼儿园要与承包方签订合同(幼儿家长自行包租车的除外),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7)应选择安全地点设置接送车停靠站,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每辆车应配备1-2名随车教师,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接送车入园后要统一组织幼儿进入班级,防止出现因幼儿自行活动引发的安全事故。
(8)接送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随车工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并要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中心小学、县教育局。
(9)学校不履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学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探沂镇中心小学(章)
负责人签字:
幼儿园负责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
车辆接送幼儿的责任书2为加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管理,督促司机、照管员履行好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特签订此责任状:
(一)学生上下车时,需照管员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二)发现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三)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四)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五)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六)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
(七)校车驾驶人不得在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八)校车行驶途中,除依法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外,不得允许与乘车学生无关的人员上车。
(九)校车发生交通事故,司机、照管员应当立即报警,设置警示标志。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学校、校车提供单位联系处理后续事宜。
(十)及时对车辆进行检修,如遇下雪天气,应对车辆加装防滑链等。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校车随车人员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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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车辆接送幼儿的责任书3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交通安全责任,使车辆得以安全、正常运行,特签订此驾驶员安全责任书:
一、本责任书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定期组织乙方学习交通安全常识,并负责乙方交通安全工作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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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未经许可私自出车。
14、严格执行并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15、除做好本职工作外,接受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驾驶员工作流程及要求:
出车前:
1、检查各种证件,证件齐备才出车。
2、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检修。
3、冬天要先预热车辆。
4、准时发车。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行驶途中:
1、校车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80公里。司机有权拒绝违反交通规则的行驶路线。
2、在校内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10公里。
3、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到达各接送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人员已全部上车,否则需等候至规定时间方可开车。
4、到达接送点,车辆停稳后方可开门;人员没有坐稳系好安全带、车门没有关好,不准行驶。人员下车时,切勿将车停在危险处。
收车后:
1、检查车内是否有乘车人员遗留的物品。
2、清扫、消毒车箱,擦洗车辆外部,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
3、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
4、进行车辆的保养,检查车况(详见《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发现故障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5、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否则后果自负。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校车驾驶员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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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车辆接送幼儿的责任书7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幼儿校车接送的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本园接送车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签订校车接送教师安全责任书:
一、校车照管员应主动配合司机按照“先接远再接近”“先送近再送远”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接送路线及接送时间,按远近编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时要本着“服务幼儿,安全幼儿上下学,方便家长”的宗旨,认真负责、细心稳定、热爱幼儿,尊重家长。
三、遵守幼儿园校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接送过程每个环节的安全,要做到:
1、严格执行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并认真履行。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2、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制度,如果家长没有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幼儿,不得擅自将孩子放下车或让熟人顺便带走,而应带孩子返园,并与班级老师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时通知家长。
3、严格做好交接工作。对班级教师、家长的有关通知或口信尽量做到传递无误。每天出车前要自己清点幼儿人数或接送卡。下车前要检查车内有无漏下的幼儿,车窗有无关闭好,确保接送工作无误。
4、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乘车意识,做到头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车内行走、打闹,确保乘车安全。
四、园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园领导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
五、按要求填写好交接登记和接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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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车辆接送幼儿的责任书8为了确保校车接送幼儿安全无事故,明确幼儿园、幼儿家长双方责任,幼儿园与幼儿家长签订校车接送安全责任书。现签订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幼儿园和家庭都有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教育的责任,并引导幼儿遵守交通安全规则。
二、幼儿乘坐校车,在指定站点上下车,由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满18周岁)接送幼儿。
三、等车时要求您和您的孩子在指定地点等候,要自觉维护等车秩序,排队等候不要拥挤,不追逐打闹,校车来时不要追着校车跑。
四、家长尽量按时接、送孩子。不能按时接学生时,跟车老师有权将幼儿随校车带回幼儿园,家长自己到校接学生。
五、家长接幼儿下车后不要急于从车前或车后横穿道路,应走离车辆前后20米以上,再选择适当机会安全过马路。
六、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车要提前电话告知接送车司机或班主任老师。
七、本责任书一学年签一次,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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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接送幼儿的责任书9关爱幼儿的身心健康,保证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园和家长的共同责任,为使幼儿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达到家园教育一致的良好效果,本园制定如下安全接送责任书,望家长配合、执行。
一、请家长于每天上午7:45—8:30之间将孩子送到园内,疫情期间家长不得入园,在将孩子交给老师之前的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
二、为安全起见,请家长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危险物品入园。幼儿来园前请家长注意查看幼儿的口袋,如发现有危险物品(如小刀、药片、铁钉、小颗粒物、钉锥、弹子、碎玻璃等物品)应立即取出,并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
三、如幼儿需要喂药,请提前填好喂药单,并标明班级姓名、喂药剂量等信息,如幼儿在家中出现身体不适,请家长及时就医,以免错过最佳治疗时间。
四、一般情况下,不要让幼儿无故缺席、迟到。孩子因各种原因不能来园,请事先向教师递交请假条或电话做好请假工作,让老师心中有数。
五、请家长于每天下午4:30—5:30之间将孩子从园内接走(如有特殊情况需延迟接送的家长需提前电话告知班主任老师),孩子原则上由父母或直系亲属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被委托来接送幼儿的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请提前联系本班老师,有家长长期委托第三人接送的幼儿,请家长预先告知老师,并将被委托者之姓名、性别、年龄、有效证件等告诉老师,将委托书交给幼儿园一份,由家长长期委托的第三人持委托书接送幼儿。
六、家长、幼儿上放学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家长必须将孩子交予教师手中,不得放任孩子在幼儿园门口玩耍,确保安全。
离园时幼儿由接送人从老师手中接过后的安全问题由家长(接送人)负责。孩子离园时的安全,请家长注意:
(1)家长在幼儿园门外有序排队等待接幼儿离园,为了确保幼儿的安全,请家长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在此期间发生意外,由家长自行承担责任。
(2)穿行马路时提醒幼儿遵守交通规则,不跑不跳,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3)家长需正确停放车辆,车辆不进入幼儿园区域,建议停放在幼儿园附近的停车位,保障安全,避免拥挤,骑车接送的家长注意带好头盔,请自觉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不要停在幼儿园大门口。
七、幼儿来园、离园路上及幼儿园大门以外的安全责任由家长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