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安全责任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责任书,责任书是写明责任范围、职责,多用于平行的文书。那么责任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乘车安全责任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乘车安全责任书1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xx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车辆要求。幼儿园自备或租用校车都称为校车,校车应及时在xx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租用合同、安全责任书;严禁购买或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作为校车;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幼儿园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xx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幼儿园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幼儿园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教师作为每趟接送幼儿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幼儿安全管理,以及幼儿、家长、幼儿园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幼儿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加强园内校车管理,确保幼儿接送安全。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
(一)要详细掌握园内接送幼儿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幼儿家长手中,与幼儿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
(二)要对接送幼儿的所有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
(三)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幼儿,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接送幼儿;(四)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幼儿园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幼儿园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幼儿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
(六)幼儿园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
(七)对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按规定喷涂有xx厅交警总队和省教育厅制定的统一标识。
五、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是民办幼儿园的予以取缔。
六、要把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幼儿园各项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八、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乘车安全责任书2尊敬的家长:
为了您孩子的健康,为了您家庭的幸福,为了社会的和谐。学校要求您的孩子严禁乘坐非客运车辆和超载的车辆。宁可您耽误点时间,辛苦一点,亲自接送您的孩子上下学,也不能图方便一时,而终生后悔。学生的安全是我们的责任,为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同班主任、家长、学生签订《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
1、家长要提高安全意识,对自己孩子的安全负责任,不可松懈和儿戏,也不能存有侥幸心理。
2、家长要教育孩子坚决不坐非客运车辆和超载的车辆。尤其是雨天、风雪天和路况不好时,绝对不能乘坐超载的车辆。学校要求:如果遇上雨天、风雪天和路况不好时,家长要亲自接送学生上学、放学。
3、家长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乘车时,要等车停稳后,再有秩序地上下车,同学之间要相互照顾和谦让;骑自行车时,靠右边慢行,遇到路口,要先下车观察,在没有危险的情况下,再行走;学生上学、放学时,不要在途中玩耍,不滑冰。
4、希望家长与学校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使您的孩子在学生时期既幸福快乐,又学习进步,成为未来的有用人才。
班主任(签章) 家 长(签名)
学 生(签名)
乘车安全责任书3为确保学生乘车安全,增强车主(司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学校和车主(司机)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车主需要保证车辆的各种证照、手续齐全有效;机动车年检合格,有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和乘车人保险;接送学生车辆按规定粘贴好专用标志。
二、司机必须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具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未发生严重的责任交通事故,近3 年任一周期内没有累计满 2 分,身心健康,言行文明,无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能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心强。
三、司机在接送学生前,必须对驾驶车辆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若发现问题,坚决不上路行驶,时刻保持车况良好。
四、司机驾驶车辆接送学生时坚决做到不超员、不超速,学生上下时一律停靠在安全处。
五、司机不疲劳驾驶,不接打电话,不吸烟等。
六、严禁司机酒后驾车接送学生,学校若发现酒后驾车,有权停止其驾车接送学生。
七、司机清点好每趟车的学生数,维护好学生从上车到下车的乘车秩序和人身安全。
八、司机雨雪天气和大雾等恶劣天气要特别注意行驶安全,如不适合行驶,停止接送。
九、车主、司机要认真听取家长和学校的建议,及时改进接送工作的不足,确保接送学生的安全。
十、车主、司机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工作,按要求提供接送学生车辆建档、审验、核发标志等工作所需的证照手续,按时到指定地点停靠、接送学生等。
车主、司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以上规定,以保证学生的乘车安全,若违反,车主、司机自已承担所有责任。
< ……此处隐藏5390个字……通规则。8、幼儿家长必须按以上要求做好工作,如违反责任自负。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幼儿园和幼儿监护人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幼儿园(章)
幼儿园班小朋友家长签字:
乘车安全责任书13为了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高高兴兴来上学、安安全全回家去,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结合我校实际进行了学生乘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与学生及家长签订此协议:
一、学校没有校车接送学生,学校严禁学生乘坐机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营运车辆上下学或骑自行车、摩托车上下学。对离校较远的学生,学校建议每天由父母或其监护人接送上下学。
二、家长要切实保障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无安全保障的车辆;
三、家长自行安排车辆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须与所雇车辆驾驶员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家长必须对子女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五、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1、“三无”车辆(无驾驶证、无营运证、无行驶证)。
2、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3、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4、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等问题。
5、驾驶员酒后驾驶。
6、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7、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
请家长认真阅读以上内容,若无异议,并同意接受,请签字:
学生家长签名:
学生 签名:
乘车安全责任书14度过了一个平安、愉快的暑假,我们带着对暑假生活的美好记忆、怀着对新学年的憧憬、对新学期的向往,开始了新学期的学习生活。本学期我校仍以学生安全为首要工作,安排两名教师全程跟车、负责学生上、下车的安全及在车上管理学生。结合我校乘车学生的实际,特制定《明德小学乘车学生安全责任书》,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确保孩子能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
1、如有接送站点变更必须到学校说明后方可变更,不允许今天乘车明天不乘车,要么一学期乘车或不乘车,如孩子生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的必须和以下跟车老师联系同时给班主任请假。
2、请家长按乘车地点、时间按时接送,甲、乙双方应以学生安全为己任,各负其责。
3、如果学生迟于规定时间到达站点,请家长亲自带学生到校上课。
4、如家长因特殊情况不需要在乘车点接送学生或在乘车点里家长没有接到学生,请家长直接找跟车教师和班主任协商。
5、家长早上送孩子到站点必须等到孩子安全上车后方可离开,若家长提前离开,孩子在站点候车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后果家长自负;晚上放学,家长必须提前到达站点接到孩子方可,若因家长不按时到站点或不到站点接孩子,孩子下车后因无家长监管,在站点或路上出现安全事故,后果家长自负。
6、学生上、下车不得拥挤,按秩序上下、上车后系好安全带,文明乘车,确保安全。
7、乘车学生违反学校规定、不听劝阻擅自离校的,学校将以自动放弃乘车处理,本学期不能再乘车。
附:跟车教师负责的站点:张英老师:(小冲、刘湖、郑王家、范湖、齐湾、砖厂、大桥1-3队、7队),肖老师:(姚山、闫坡、刘湖北、郑王家、大冲、大桥4-6队)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家长各执一份。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明德小学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20xx年9月1日
乘车安全责任书15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确学校、学生家长的责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学校的责任:
1、学校保证按教育部规定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做到教材、教师、课时三落实,让学生了解交通规则等基本安全常识。
2、学校必须定期召开安全教育形势报告会,有条件的学校要聘请交通警察作交通安全教育报告,培养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
3、学校在校园内醒目位置设立《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栏。
4、学校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会议,让学生家长及时掌握上级关于学校安全教育的新形势、新要求。
5、学校教育学生坚决不乘坐拖拉机、三轮车、货车、拼装车、报废车、超员车等非法车辆上下学。也不要搭乘其他农用车辆。
6、学校不得租用拖拉机、三轮车、货车、拼装车、报废车、超员车接送学生。
7、学校检查人员发现非法车辆接送学生时,要及时报告公安交警部门。
二、学生家长的责任:
1、家长必须制止自己未满12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上下学。家长要对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上学、下学全程负责。
2、家长教育并保证自己的孩子上学、下学认真遵守交通规则,各行其道,不违章违规。学生家长必须与学校紧密配合,坚决执行学校制定的关于学生乘车安全等有关规定。保证孩子不乘坐拖拉机、三轮车、货车、拼装车、报废车、超员车等非法车辆上下学,也不搭乘其他不合格的车辆。
3.家长不得租用拖拉机、三轮车、货车、拼装车、报废车、超员车等非法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
4.家长私自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孩子,如在途中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或其他群体性安全事件,学校和教师不负任何责任,由家长全部负责。
5、家长发现有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或超员现象,要及时报告公安交警部门。
6、家长在为孩子选择乘坐车辆时,一定要帮助孩子识别车辆的合法性,凡承担接送学生任务的车辆都应具有交通部门签发的营运合格证,并有行驶证,年检合格证,车牌营运标识等。凡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都将视为非法车辆,家长要注意识别、叮嘱孩子坚决不乘此类黑车。
7、对于专门乘坐接送学生的车辆的,家长应与车主签订有关协议,并教育孩子不乘坐拥挤车,不乘坐超速车,同时注意遵守乘车协议,在过程中不要随意技术打闹,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做到文明乘车。
8、凡因乘坐不合格车辆造成学生伤亡的,后果由学生自负,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9、家长应该经常性地询问孩子上下学的安全情况等,并及时解决困难。
三、学校校长、学生家长双方对以上责任无异议后,签字后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二份。
学校(公章)
校长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学生本人签字:
20xx年9月2日